今年3月首部反家暴法将施行 |
让我们对家暴说“NO”!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1月14日 08:53:53 |
记者章莉 不知大家对2002年的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是否还有印象。剧中男主角是一个虽看似文文气气,但其实具有家庭暴力倾向的医生,在家中频繁对妻子拳打脚踢。这部剧的播出也带动了一个词语——“家暴”。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案例数不胜数,而这些受伤害的群体因为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保护,不能够很好地保护自己。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5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它将从法律层面上更好地帮助那些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弱势群体。 家暴受害者多为女性 什么是家暴?《反家庭暴力法》明确指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日前,记者从县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从2014年12月到2015年11月底,在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家暴援助的有17例,无一例外全都体现在男方对女方进行的殴打。被投诉的施暴方以26到45岁的中青年男子为主,占到58.82%。施暴人身份主要是工人和农民,也有大学本科毕业的白领,施暴的类型主要是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多数家庭双方有着6至10年的婚龄。县法律援助中心妇女维权窗口工作人员牟燕青表示,夫妻之间因感情、经济纠纷吵架,最后导致家暴。“其实,还是有不少存在家暴的家庭不愿意来求助,因为他们觉得这很没有面子。”牟燕青告诉记者,“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使许多妇女面对家庭暴力时,往往选择沉默和忍耐,这也导致了更多极端事件的爆发。 案例一: 石某与丈夫结婚30年,育有一儿一女。因为妻子爱较真、爱猜疑,对丈夫过分唠叨,引得丈夫对其动粗,导致夫妻矛盾激化。在一次争吵中,丈夫将石某的右脸打肿。最后石某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案例二: 陈某离异后带一女儿与现在的丈夫结婚7年,两人育有一子。丈夫因为陈某爱打麻将曾将她暴打致耳膜穿孔。后来,丈夫因为有外遇,再次将陈某打伤,被民警送到医院住院治疗。 家庭暴力使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在某种程度上遭受侵害,严重者甚至威胁生命,破坏了家庭和谐,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更影响了家庭幼年成员的正常生活与成长。 反家暴有法可依 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事实上,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我国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甚至有个别家庭还出现妻子殴打丈夫的情况,那么,反家暴法正式出台施行后,当你不幸遇到家庭暴力事件,或者是身边有家暴发生时,该怎么做? 牟燕青说,首先,受害者可以向县妇联或县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权益维护窗口反映。如果不便上门求助,可以拨打妇女权益维护热线12348、65503838。同时,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当我们发现身边有家暴发生,要及时报警,化解矛盾,避免悲剧上演。”牟燕青说道。另外,《反家暴法》还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记者在走访县妇联时了解到,这次《反家暴法》还明确了协同联动的部门职责。近年来,县妇联与公安联动,成立“110”援助中心,深入实施反家暴三步接警法,联合下发《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几点意见》,做到报警必受理,受理必反馈,报而不受理,可立即投诉,加强与公安的联动,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同时,依托县民政局救助站设立家暴庇护所,为遭受严重家庭暴力、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生活陷入困境并要求提供庇护的妇女或儿童提供庇护场所,配备爱心大姐开展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服务。“反家暴不再单单是妇联的工作,而需要多部门的联动合作。”县妇联相关负责人说。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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