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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消费者举报投诉大数据“出炉”

预付卡投诉激增 网购投诉异军突起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3月14日 09:23:27

 

  5、 旅游时受伤旅行社担责

  2016年5月,63岁的钱女士参加我县一家旅行社组织的绍兴-新昌大佛寺2日游,在参观大佛寺景区下台阶时意外摔倒,手腕撑地造成骨裂,旅行社按照救助义务将受伤游客送到医院进行了治疗。事后经鉴定,游客为十级伤残。经调解,游客与旅行社达成调解协议,由旅行社向受伤游客赔付医疗等费用1.5万余元,伤残等级赔付1.5万元,总计3万余元。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与旅行社建立了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旅行社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消费者在旅游时意外遭受人身伤害,旅行社没有尽到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县旅委供稿)

  6、 指导用“药”不当致26亩小白虾死亡

  2016年4月16日,林某在一市镇的一家水产饲料店购买多种环境改良制剂,并按照经营者陈某提供的方法对其养殖的白虾进行喷洒使用。随后,塘里的白虾就开始陆陆续续出现死亡现象,接下来的两天时间内,养殖的26亩小白虾全部死亡。双方对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林某向宁海县消保委投诉。根据水产专家的意见,该养殖事故主要原因是经营者陈某的不对症用“药”和用法指导错误引起的池水缺氧。投诉人林某在发现小白虾出现死亡现象,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了小白虾全部死亡,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经县消保委调解,水产饲料店一次性赔偿投诉人林某损失2万元。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农民购买农资参照《消法》执行,经营者销售的环境改良剂给消费者造成了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发现小白虾死亡现象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对扩大部分损失经营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县消保委供稿)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