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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说“不”

——我县交警部门开展电动车违法集中查纠行动侧记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09月15日 09:22:14

 

  痛下决心

  交警部门出重拳整治

  鉴于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数居高不下,县公安局痛下决心,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交警大队全体民警上路设卡执勤,重拳整治。近2个星期来,县交警大队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5324起,查扣车辆322辆。

  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整治行动将严格实行“五个一律”刚性执法标准。一是对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1人(驾乘2人)的,闯红灯、不按规定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现场纠正并依法处罚,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依法扣车;二是对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违法载2人(驾乘3人)及以上的,有牌证的,依法现场处罚,未依法登记上牌的,按未悬挂号牌,一律依法扣车;三是对驾驶电动自行车载2人(驾乘3人)及以上,经车辆鉴定后属于机动车的,构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规定,一律处罚款15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四是对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载2人(驾乘3人)及以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规定,一律处罚款15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五是对驾驶电动三(四)轮、二(三)轮摩托车载2人(驾乘3人)及以上且无证驾驶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规定,一律处罚款15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去正规商店购买电动车,因为只有在浙江省非机动车上牌目录中的电动车才能到车管所上牌;要增强法律意识,驾驶电动车上路时,要切实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逆行,不要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在通过红绿灯路口时,要根据指示灯行驶,不要闯红灯,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不要随意横穿马路。毕竟,你的安全不仅是你个人的问题,还代表了全家人的幸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