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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2017十大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出炉 你中过招吗?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3月14日 09:18:17

  又是一年3·15,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发布2017年度十大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注意防范、维权。

  去年,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消费维权,严厉查处侵权行为,查办了一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消费维权违法案件,合理调解(判决)处置了一批消费纠纷,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统计,2017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3091件,同比增长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3.92万元。

  1、食品包装有瑕疵 无需退一赔十

  2016年10月30日,徐先生在某超市花费649元购买了10瓶橄榄调和油,商家宣称特别添加了橄榄油和葵花籽油。徐先生根据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条规定“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认为商家出售的此类调和油违反了该条规定,未标示橄榄油和葵花籽油的含量,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形。为此,于2017年4月12日诉至县法院,要求依法判令被告退还货款649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某超市应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退回原告货款649元,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点评:厂家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不符合安全标准是指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有毒、有害、不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等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有关问题。而被告所售商品上未标注橄榄油和葵花籽油的含量系标签存在瑕疵,不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商品存在有毒、有害,对人体健康存在潜在危害的风险,或食用该产品后会产生不良后果。故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十倍赔偿金的诉请,未予支持。  (县法院供稿)

  2、错标价格及时改 不属价格欺诈

  2017年3月23日,郭先生到超市买了红萝卜,标签价为2.38元/500g,实际结账为2.68元/500g,其认为该超市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三,最低赔偿500元。该超市称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标价未及时更新,向其退还了多收的钱款。消费者不满这个处理结果,遂向县物价局投诉反映。县物价局工作人员到超市实地调查相关情况后,认为超市经营品种繁多,由于未及时更改价签标导致低标高结,不存在主观上故意,不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属于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县物价局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按明码标价错误进行行政处罚,超市方应向消费者按差价退赔制度处理,但不支持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要求。

  点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中第九条第(二)项“经营者标示价格与结算价格不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二)项情形:“经营商品种类、数量较多,采用消费者自选方式,统一收银的超市、商场,个别商品的标示价格与结算价格不一致,但是能够及时更正,建立了明确的错收价款退赔制度并能够有效实施的”的规定,商家在消费者提出质疑后及时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款手续,则依法不认定为价格欺诈行为。  (县物价局供稿)

  3、喜欢的发型师离职

  消费者要求退卡遭拒

  2018年1月,刘女士在某理发店办理了充值卡,后因为她喜欢的发型师离职,其他发型师又不合她的意,与商家交涉要求退还卡里余额1500余元遭拒。经工作人员调查,消费者与商家的购卡协议中并没有约定特定的发型师,消费者也承认是由于个人原因要求退卡,经调解,商家扣除了消费者之前享受的优惠后退回了余款。

  点评:该投诉中消费者因为个人喜好原因要求退卡,属于消费者单方面解约,消费者要求退款的,商家可以扣除消费者原来已经享受的优惠后,将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消费者。  (县商务局供稿)

  4、私收小费违法

  滑雪教练被辞退

  2018年2月4日,郭先生到滑雪场游玩,因不会滑雪,与朋友两人请了一名教练。接待的教练谈好的价格是360元,大厅的广告牌上也写着360元/2人,但是付钱的时候教练要求一次性付400元,后续由他交给前台,并称360元是给公司的,40元是他自己的。郭先生事后询问其他消费者均未出现该情况,遂向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退还服务费用。经调查了解,滑雪场滑雪教学服务外包给某滑雪服务公司,教练由该公司统一管理。该公司明确将教练服务费用公示于售票大厅,并规定服务费用直接交给前台,教练不得私自收费、索要小费。经调解,滑雪服务公司负责人主动提出退还消费者400元服务费,辞退该教练的解决方案,双方达成和解。

  点评:教练员的行为属于私自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违规行为,收取的费用应当返还消费者,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当赔偿。滑雪场虽然将该服务外包,外包服务提供者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外包服务提供者不能承担责任的,滑雪场仍应承担责任。  (县市场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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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