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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新政实施 制造业、小微企业迎来重大利好

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解读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5月02日 09:42:27

  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问题

  哪些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条件一,只有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意味着按照工业50万、商业80万的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强制登记和自愿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此次允许转登记的,不包括按照500万元的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企业。

  条件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元。

  同时,只有2018年5月1日以前就已经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5月1日以后新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并不符合第一个条件的规定,不属于可转登记的范围。

  纳税人什么时候可以转登记?

  符合转登记条件的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由纳税人自主选择的,转登记的程序也是由纳税人发起的。该政策的执行时间是2018年5月1日,停止时间是2018年12月31日。

  转登记后从何时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针对实际执行中可能会遇到的几种情况,应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原来按月纳税,转登记后继续按月纳税:转登记日的当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次月起改为简易计税。

  (2)原来按月纳税,转登记后改为按季纳税:转登记日的当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转登日的次月起,改为简易计税,按季缴纳。

  (3)原来按季纳税,转登记后继续按季纳税:转登记日的当季,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下一个季度起改为简易计税。

  (4)原来按季纳税,转登记后改为按月纳税:在转登记日的当季,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下一个季度的首月起改为按月简易计税。

  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转登记纳税人对转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未抵扣的进项税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数据,纳税人应准确核算,税务机关也应做好辅导,重点关注,共同防范涉税风险。

  转登记纳税人如何调整转登记前的业务?

  纳税人转登记之后,已经成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规定进行涉税核算。但是,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销售或者购进业务,有可能因为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需要进行调整。这种情况下,转登记纳税人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纳税人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对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后,和原来的申报结果相比,可能会产生少缴税款,也可能会产生多缴税款,都不需要重新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而是并入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处理,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填列。

  转登记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

  (1)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2)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经领用税控装置并进行了票种核定的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继续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不受税务总局目前已经推行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限制。

  (3)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按照原来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

  转登记纳税人是否永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转登记纳税人今后如果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就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也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