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海“小清单”解决乡村治理大问题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8月27日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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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心里明白,干部做事信心满满
岔路村原是宁海有名的贫困村,村里连条像样的水泥路都没有,还欠着100多万元外债。2011年,在外经商多年、已小有成就的苏林贝抱着为村民做点实事的想法,回村当上了村委会主任。上任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村里的路修好。她四处奔波,费尽周折,总算筹集到90多万元,修了一条环村水泥路。谁知路通了,村民的意见也来了:“当村干部图什么?牛放在草堆前,能不吃草?”“不吃草?那肯定是吃得太多了,胃吃坏了。”还有人言之凿凿说,苏林贝肯定拼股参与了工程。
苏林贝委屈极了,偷偷抹眼泪。家人劝她别干了,继续回去做建筑承包生意。2014年,苏林贝的村委会主任任期已满,这个出力不讨好的村主任,还要不要继续干下去?就在这时,宁海推出“36条”,她觉得腰杆子一下子硬了起来,毅然选择了留任。刚留任,就摊上了棘手的活儿——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要建一批安置房。这在以前可是要吵翻天了。现在,有“36条”撑腰的她,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你猜怎么着?安置房造好了,听到的是一片赞扬声。
一位姓苏的村民说:“房子建起来了,路浇好了,自来水接起来了,多亏了苏主任。”“不害怕村干部从工程中揩油?”记者故意问。“一点也不用担心。有了‘36条’,财务公开,计划公开,村里无论做什么事,都清清亮亮,我们心里也就明明白白。”
群众心里明白,浑身清白的干部,干起事业必定信心满满。西店镇石孔村村支书冯权本告诉记者,几年前,村干部觉得位于西店菜市场的3间集体房屋空着有些浪费,想以10万元每年的价格租出去。谁知有村民怀疑村干部存“私心”,村干部也想避嫌,于是,房子只好闲置着。前年,他们根据“36条”理直气壮进行招标,房子顺利租出去了,群众也翘大拇哥儿。
还了清白的,不止冯权本一个人。2008年钱岙村选村支部书记时,43名党员代表,陈文辉得了29票;2017年换届,除了有3名党员在外地,其余40人全选了他。“我们依法照章办事,威信自然树得起来,威信高了,党员干部自然会选我。”他底气足得很。
“36条”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以求更适应农村实际
不久前,胡陈乡东丰村砖厂拆迁工程招标时,出现了这样一幕:当进行到摇号程序时,一位村民代表突然起身离开会议室,并把摇号球拿走了,招标被迫中止。问这位村民代表为什么这么做,他说出了自己的一番道理:“目前的‘36条’有缺陷——按规定,只要村‘两委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通过即可招标,没有涵盖所有村民的意愿。”
对这件事,县里没有简单化处理,而是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研,结论是,这位村民代表说的不无道理。于是,由县委牵头,对原规定进行了修改:将以前的“两委会”通过,改为必须由“三委会”通过。增加的,是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会。增加了“一委”之后,村级决策更加民主,更加符合乡村实际。
确实,一项制度,只有根据工作实践不断调整,才可能不断完善。岔路镇下畈村是当地有名的3A旅游村。但村里的公厕又旧又脏,不能满足旅游发展需要,改造公厕成了当务之急。今年年初,下畈村召开村“三委会”商议决定,按旅游公厕的标准进行改造,预计工程费用8万元左右。资金到位后,大伙却发现工程并不能马上开工,因为按原“36条”规定,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经过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5万元,恐怕连制作招标文书、缴纳相关税金都不够。下畈村将问题反映了上去,县里认为反映的问题具有普遍性,便对“36条”进行了修订,把微型工程的限额提高到了10万元。今年3月,宁海最新版的“36条”修订完成,对原“36条”中的45项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精简与修改。
杨勇表示,“36条”是从农村基层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制度,农村建设、改革在不断深化,因此,“36条”也不可能一成不变。要按照“革新、求进、提质”的要求,不断调整,以求更适应农村工作实际。
“36条”让小微权力有了边界,为推进乡村振兴扎紧了制度笼子。以前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由于操作不透明,常成为群众举报的“中心内容”。“36条”推出后,宁海已连续3年没有接到一例投诉。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村干部以权谋私行为已基本杜绝。最近,浙江省委、省政府专门在宁海召开了现场会,在全省推广“36条”经验。一家著名影视机构还以“36条”为原型,正在拍一部电影呢!
(原载8月26日《人民日报》)
- 责任编辑: 袁银泽 稿源: 宁海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