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再吉同志1963年1月出生于一市镇曹家村,1979年9月从浙江嘉兴农校毕业后参加工作,198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原前童乡副乡长、七市乡党委委员、旗门乡党委副书记、一市镇党政办主任、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等职务。2004年4月4日下午,一市镇行者山村黄土岭发生森林大火,曹再吉挺身而出,主动请战,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面对肆虐的火魔,他没有丝毫畏惧,始终战斗在救火第一线,被烧成重伤后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于4月19日晚上英勇牺牲。县委授予曹再吉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曹再吉同志在长期的农村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恪守为民之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曹再吉同志在长期的农村工作生涯中,经受了大大小小数十次森林火灾扑救的考验。4月4日中午,他在极度疲劳、体力不支的情况下,仍然率先冲进黄土岭火场扑火,直至被烧成重伤,以实际行动印证了一个共产党人的英勇气概。曹再吉同志立足本职,始终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勤勤恳恳做好本职工作。在一市镇工作期间,安排他联系的都是重点村、难点村,他都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勇挑重担,没有任何怨言。在下派西刘村担任支部书记期间,自带铺盖,一住就是一年多,帮助村里理顺了组织关系,理清了发展思路。曹再吉同志作为一名纪检干部,业务过硬,公道正派,在查处案件中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从不接受礼品和宴请,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不徇私情、廉洁自律的良好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