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 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新突破 | |||
将节能降耗进行到底 |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7-22 09:21 | |||
2 、你投资 我受益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打造共赢局面
县节能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全新的节能服务机制,即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作为投融资主体,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节能改造提供综合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设备选购、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条龙服务;用能单位在不承担技术和风险的同时,既降低了运行费用还获得了节能效益。因其具有“零投入、高回报”的优势,正逐步被耗能企业所接受,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是一种值得大力推广的市场化节能机制。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这种耗能企业“零投资”就能获得节能收益的新模式被引入中国,很快被人们看好。“我帮你度身定做水电气等能源的全面节能措施,你再用节能收益支付我的投资‘报酬’。”整个过程中耗能单位不用花一分钱而坐享收益。近两年来,合同能源管理快速发展,去年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更是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关键的税收、财政政策。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累计达683.95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2242.68万吨标准煤,年减排二氧化碳6106.7万吨。经过“十一五”的实践,节能减排得到了各行各业的普遍重视。 宁海华跃节能环保智控技术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本身来看,它在推进全社会形成节能之风方面具有诸多优势。一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易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是个多赢的机制。用能企业不需投资就能实现节能降耗,无技术风险,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10%到40%,最高可达60%以上;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分享耗能企业节约的部分用能资金实现盈利;金融机构通过向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贷款获得利润,并提高其绿色信贷规模;政府部门通过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利于促进节能目标的实现。二是国家和地方政策保障,便于操作。“十一五”以来,国家相关部门接连出台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及一系列相关配套文件,市、县均出台了《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扶持节能产业发展,其扶持力度大于一般节能改造项目。
宁波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车间向参观人员介绍合同能源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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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黄浓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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