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品出口伊朗将实施装运前检验 我县各贸易企业需及时做好准备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8-24 11:14 |
宁海新闻网讯 (通讯员 陈铭)应伊朗政府要求,国家质检总局与伊朗标准与工业研究院签署《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伊朗标准与工业研究院谅解备忘录》和行动计划。2011年12月1日起,中国出口伊朗的法定检验工业产品将实施装运前检验。伊朗成为继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和埃及之后,第4个需实施出口装运前检验的国家。 届时,我国出口至伊朗的法检工业品都必须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装运前检验证书,实施产品的质量、数量、安全、卫生项目检验和监装。伊方凭装运前检验证书予以入境放行。由于增加了监装工作环节,请各贸易企业及时做好准备,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了解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2010年宁海出口伊朗法检工业品共324批,货值1026万美元。据统计,2011年1至7月宁海出口伊朗法检工业品共122批,货值497.4万美元,以机电产品和食品接触材料为主。 |
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吕宝骅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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