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4-65510000
新闻传真:0574-65577900
邮箱:nhnews@cnnb.com.cn
您当前的位置 :宁海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宁海新闻 正文
     高级检索
 
有关部门提醒
民众参与非法集资 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10-27 08:25

  宁海新闻网讯 前不久全县整治民间金融秩序专题工作会议的召开,让民间金融秩序的话题再次变热。到底什么是非法金融活动?人们常说的非法集资又有哪些表现形式?记者日前带着这些问题专访了我县打击整治“日日会”专项行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据悉,非法金融活动是指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为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等形式。非法集资不仅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更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事实上,“日日会”标会就属于非法集资活动,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在此,有关部门提醒参与民间非法集资活动的有关人员及早醒悟,远离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水玲玲)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背景色 fff2e2 f3ffe1 f0f2fe feffe6 】 【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文峰论坛最新帖子
文峰论坛最热帖子
  新闻推荐:
·向着幸福前进
·胡财陆:从门外汉到“鸡司令”
·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问答
·网络诈骗电话日益猖獗 提醒大家...
·城乡社区服务中心促城乡公共服务...
·“因公违法”究刑责 开除党籍敲警钟
·桥头胡中老年人乐衷广场健身舞
·广交会宁海企业收获颇丰
·市领导在宁海开展一线服务蹲点调研
·市人大调研宁海县乡人大换届选举...
  图片推荐:
市领导在宁海开展一线服务蹲点调研
城区电力用户将全部实现用电信息智能采集
县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商会)成立
胡财陆:从门外汉到“鸡司令”
三地越剧票友送戏进社区
忆往昔 话发展
⊕《今日宁海》速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