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陈策 见习记者胡琦)记者从县住房保障部门获悉,我县第三期限价房于本月31日至11月30日期间开展受理申请。为了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这是我县继今年8月份开展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以来,再次开展保障性住房申请,而以往一年只有一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机会。
据悉,此次限价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细则和往年相比也有几大变化:1.户籍:按原规定,要求具有本县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且户籍登记时间至上一年度1月1日前满3年,现在只需至申购时满3年。2.单身申请家庭:按原规定,需在上一年度1月1日前满28周岁才可以作为申请人,现在只需至申购时满28周岁。3.原有转让房产:按原规定,转移的各类私房至上一年度1月1日前超过5年的不计入住房面积,现在只需至申购时超过5年。4.以城镇居民身份或作为农民建房家庭成员申请建房的房屋,如产权(或使用权)登记不是申购家庭成员的,按以往不论是否在乡镇街道规划区内一律计算住房面积,现在规定在乡镇街道规划区内的计算住房面积,不在乡镇街道规划区内的则不计算住房面积。但如果产权(或使用权)登记为申购家庭成员的,不论位于何地,都计算住房面积。
符合相关条件的市民可携带户口本到县住房保障办公室进行申请,也可咨询相关事宜,电话:6557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