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先证后税”改为“先税后证” |
县房地产交易契税交纳程序调整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11-30 09:12 |
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 葛茜倩 章海英)自12月1日起,宁海县房地产交易转让、变更登记程序作出调整,由原来的“先证后税”调整为“先税后证”。 此次调整房地产交易转让、变更登记程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地税局等部门研究,决定从12月1日起,将原有的“先证后税”,即“先向房管、国土窗口申报登记办证,后向税务窗口申报纳税”的房地产交易转让、变更登记办理程序,调整为“先税后证”,即“先向税务窗口申报纳税,后向房管、国土窗口申报登记办证”。调整房地产交易契税交纳程序,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房地产交易转让、变更登记办理程序,加强部门窗口的配合和协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
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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