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给了姐姐 妻子却蒙在鼓里 |
这个房子到底过户了没?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3-22 09:33 |
今年42岁的宁海人李某没想到丈夫胡某竟然瞒着自己把两人共同所有并居住着的两间房屋过户给了丈夫姐姐,更可气的是姐姐明知道这套房子是他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却和弟弟恶意串通,低价购买房屋,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过户,现在房子就登记在了她的名下。 2005年,李某与胡某因拆迁安置取得桃源街道两间楼房,2011年,胡某未经妻子同意与姐姐签订买卖协议,约定以90万元价格将房屋转让给姐姐并办理了过户。事后,李某发现此事,双方大吵了一架,然而事情却得不到解决。于是,李某便将胡某和胡某的姐姐一同告上了宁海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买卖无效。 庭上,胡某的姐姐却说,虽然和弟弟签了买卖合同,以90万元的价格转让房屋,但实际上根本没有付过钱款,胡某把房屋过户给她的真实目的是想向银行贷款,因为胡某的银行信用有问题,无法贷款,便想出了这么一个法子,房屋过户给她,然后以她的名义用房子作为抵押进行贷款。银行贷款下来后就全部被胡某拿走了,之所以瞒着李某是因为胡某怕被李某知道自己在外面欠下钱款。所以,她并没有从中获利,这件事是他们夫妻俩自己的事情,与她无关。 胡某则对姐姐的说法予以了肯定,并承认未征得李某的同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某和胡某之姐恶意串通,将登记在胡某名下、李某享有共有权的房屋转至胡某姐姐名下贷款,所得款项归胡某使用,该行为损害了李某的合法权益,法院最终判决该房屋买卖无效。 官司虽然打赢了,但是李某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房屋已被拿去抵押贷款,依然无法办理过户。 法官表示,夫妻之间应该以诚相待,欺瞒不利于婚姻的稳定。如有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则有利于避免由于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导致一方私自过户的情况。(记者言生通讯员金萍)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童燕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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