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自燃,找谁索赔? |
工商部门快速调解一起轿车自燃赔偿纠纷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5-02 09:58 |
宁海新闻网讯 买来不到半年的汽车发生自燃,该由谁来赔偿?近日,宁海工商分局接到一起由于汽车自燃引起的赔偿投诉。 消费者谢先生于2011年9月23日在宁海一家汽车4S店花128000元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2012年2月7日凌晨2时左右,这辆买来不到半年的汽车在谢先生河南老家的门前发生自燃,等到火被扑灭后,车头已经被全部烧毁。谢先生认为是汽车质量问题,并取得了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排除人为纵火证明和消防大队出具的起火原因不明火灾事故认定书,向4S店进行索赔。4S店随后也委托汽车厂家派人到现场查看,但查看结果认为汽车自燃不是车子的质量问题引起,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谢先生请求工商部门帮助处理。 宁海工商分局接到谢先生的调解请求后,迅速与4S店联系沟通,确定汽车自燃的事实,指出本着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4S店要承担全部责任并限期做出答复。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4S店同意赔偿消费者一辆新车。谢先生说自己对该品牌汽车一直比较信任,为表诚意,他愿意再加74000元,换一辆更高档次同品牌的汽车。 近几年,随着全县汽车购买量的不断增加,这类因汽车在保修期内发生自燃而引发的消费投诉每年都有发生。而这类消费纠纷的调解处理往往比较困难,消费者要维护自身权益也往往耗时长,难度大。市消保委指出,这类案件之所以成为投诉处理的难点,关键是汽车经销商与保险公司之间相互推诿。 在此,宁海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保险时一定要看清楚保险范围,一般汽车保险并不包含自燃险;汽车若发生自燃,一定要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在灭火后取得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原因证明,作为索赔依据。 相关链接 自燃险即车辆自燃损失保险,是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的一个附加险种,单买车损险不包赔“自燃”,私家车或营运用车需要额外投保自燃险,才能获得理赔。自燃险理赔的范围是指因被保险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本车的损失,非法私自改装车辆不在该险种的理赔范围。此外,一旦车辆出现自燃,车主要积极施救,因车主的不作为而使车辆自燃损失增大,可能会造成理赔的被动。投保该险种后,汽车如发生自燃,一般80%的损失都能获得理赔。(记者赵燕通讯员娄其)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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