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拮据生下三个儿子 卖出幼子只为两万现金 |
县法院对一起拐卖儿童案件作出判决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5-10 08:43 |
宁海新闻网讯 因经济困难养不起孩子,竟然两万元把刚出生的亲生儿子卖给他人。近日,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拐卖儿童案件。 两万元出卖亲生子 2011年正月,30岁的贵州人田某和妻子申某在宁海某出租房内迎来了他们的第三个儿子。由于经济条件并不宽裕,且已有两个儿子,田某和妻子申某商量不如把孩子卖掉,如果家里人问起就说孩子死了。妻子申某虽有不舍,却也觉得只能如此。 于是,田某找到同样在宁海打工的老乡何某说想卖孩子,何某想起此前曾有人打听想要买小孩,便答应帮田某联系。何某问田某想要卖多少价钱,田某表示之前没有卖过,所以不知道行情,何某表示,起码要卖两万元。 数日后的一天晚上,何某带着买主王某来到田某的暂住房看孩子,看过之后,王某表示满意,愿意出价两万元。于是,2011年2月的一天,申某哭着将孩子交给了王某,王某当场支付了两万元现金,还给了何某和田某一人一包利群香烟。 发现怀孕后已经数月 田某表示像他们这样一般生个孩子两千元左右就够了,通常也不会去医院,就在自己家里生。当初,发现怀孕就已经有好几个月了,觉得打掉太可惜了。如今,卖孩子的两万元也早就被花费完了。 介绍人何某,从中并未得到什么好处,仅有的好处就是王某给他的一包利群香烟。 买主王某,一直想要一个儿子。前妻为他留下一个女儿,再婚后的妻子因为已经生过孩子,做了绝育手术,不能再生育了,然而王某一直没死心,便开始打听哪里有男孩卖,他愿意买。 何某被非法拘禁事发 2011年3月的一天,田某的母亲打了一通电话给大龙(田某的大哥),“你知道吗,你弟弟的儿子是被卖掉的”。大龙听闻后非常生气,立刻打电话给小勇(田某的弟弟)说,“原来二弟的儿子没死,是被卖掉的,他骗我们的,我听说是卖给别人了,一个叫何某的老乡一起卖掉的。”小勇当即表示,“那我们一定要逼他(何某)把孩子换回来。”两人当即便从温州赶到宁海,找到何某家中,拉起当时正躺在床上的何某,三人厮打起来,接着两人强行将何某带上车,带到温州的一家宾馆。 宾馆里,尽管何某表示可以由他去把孩子抱回来,大龙和小勇还是打骂何某,并要求何某家人拿钱来赎人。于是何某借了大龙的手机联系家人,并表示已经准备好三万元钱。谁知没过多久,便被当地公安局解救。 近日,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认为,田某、申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何某受田某、申某委托,为买卖双方予以撮合,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田某、申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何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最终判决田某、申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违法所得两万元予以追缴。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律链接:《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记者言生通讯员金萍赵辉)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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