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苏敏宣)日前,长街镇纪委接到群众严某在宁海文峰论坛“百姓事马上办”专栏的帖子,反映其户口未迁未分得土地。该镇相关负责人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责成严某所在的南塘村联村干部处理此事。期间,联村干部与严某两次通话解释相关政策,并在回帖中答复了调查了解的情况。在接到当事人对答复不满意的短信后,该镇又立即组织相关镇干部、南塘村村干部及反映人夫妻参加协调会,并翻查了南塘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有关资料档案,向严某夫妻解释了有关政策规定。
据了解,南塘村新东自然村第二轮土地承包于1999年9月实施。当时村里成立了由村支书为组长的村第二轮土地承包领导小组,并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支部会议,结合村实际,制定了《宁海县长街镇新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实施方案》,每位户主都在实施方案中签了字。
严某所反映的问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新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实施方案》中第三条:“女方与非本村农业人口结婚,不论户口是否仍在本村,均不能享受承包权。”当时,严某的父亲也签字同意。因此,严某1999年正月结婚后户口虽未迁,但不能享受新东自然村土地承包权。 经过该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解答后,严某最后表示对解释无异议。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百姓事马上办”中群众反映的情况,要秉着快速办理、认真答复的原则。遇有当事人对答复不满意的情况,要组织调查组深入调查,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将“百姓事马上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