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4-65510000
新闻传真:0574-65577900
邮箱:nhnews@cnnb.com.cn
您当前的位置 :宁海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宁海新闻 正文
     高级检索
 
假释期间不知悔改
我县首例矫正对象被重新收监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2-25 09:23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杨燕)近日,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陈某,因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依法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据了解,这是我县首例社区矫正人员被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的案子,也是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宁波市首例社区矫正人员不服监管被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1995年8月1日,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自2009年5月20日起至2014年2月15日止,假释期间由县司法局桃源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陈某在假释考验期内,不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不按时向司法所汇报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并多次无故不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同时,陈某还存在侵害他人人身的行为,虽尚未构成新的犯罪,但也在所居住社区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县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报请宁波市司法局提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某撤销假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作出裁定:撤销对陈某假释裁定,对陈某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背景色 fff2e2 f3ffe1 f0f2fe feffe6 】 【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文峰论坛最新帖子
文峰论坛最热帖子
  新闻推荐:
·一场延续五百年的盛会
·亲眼所见袁厉害
·正月十四吃百家馏
·我们到底结婚了吗?
·我县首例矫正对象被重新收监
·今天开始的一场雨可改善空气质量
·村民踊跃捐款 爱心普惠贫弱
·医生拾金不昧 患者写信感谢
·学生勤奋向上 社区结对帮扶
·儿子无偿献血 母亲免费用血
  图片推荐:
猜灯谜闹元宵 和谐邻里春意浓
我县举办春季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
3.5万盆鲜花扮靓缑城
热热闹闹备元宵 前童吹响行会前奏
胡陈乡集市成为计生宣传好平台
西店镇妇女收到新春健康“大礼包”
⊕《今日宁海》速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