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审判管理 促进司法公开 |
公正比阳光更重要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5-24 08:41 |
人民陪审员 无袍法官促进司法民主 1945年出生的方雷,现在是县法院人民陪审员。退休后的方雷,从2005年5月份开始上岗,参与陪审县法院民事、刑事、行政各类案件,还配合法官参与部分诉前、诉中调解,8年来参与陪审各类案件共计2143件。方雷对记者表示:“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能坐在审判席上参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拥有在庭上发问的权利,而且,在案件评议过程中,我还能提出自己的意见,这充分保证了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我曾经参加过法院组织的陪审员培训,记忆犹新,希望以后能到我们镇上来给大家讲讲课,普及一下法律知识。”在县法院举行的一次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上,一位来自某乡镇的人民陪审员说。参加座谈会的50名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机关、企业、学校、农村党员干部等各行各业,大家热烈交流各自在陪审工作中的感受和体会,并建言献策。 为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2010年,县法院专门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组织、邀请接待、排期开庭、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积极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的人事档案和工作档案,及时分析汇总各审判庭反馈的陪审信息。 建立人事管理机制,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办法》,对陪审员的奖、惩作了详细规定,无特殊情况,按时发放补助,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审的人民陪审员;建立表彰奖励制度,评选优秀人民陪审员,激发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积极性;加强教育培训,为陪审员订阅《司法文件选》、《人民法院报》等报纸杂志,开展法律理论和审判业务培训,帮助人民陪审员掌握基本法律诉讼程序,熟悉庭审流程,提高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目前,我院的人民陪审员不仅参与民商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陪审,有的还参与诉前、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工作,从而将调解工作贯穿于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工作的始终,以尽可能地发挥其调解作用。”该院院长杨永宗介绍说:“陪审员既是调解员,又是宣传员,还是联络员,落实好陪审员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司法民主作用,促进司法公正,增强裁判过程的透明度。” 分段集约执行 专业化分工打破一人包案 “长期以来,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寻,执行难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待解难题。”该院执行局局长张冬娣说:“一直以来,法院也在不断探索执行新机制、新方法,分段集约执行机制的改革就是一项有益的尝试。” 2011年,该院全面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制定《执行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和涵盖44个节点的流程管理表。 以往的模式是,一人包案,即具体的执行案件由一个法官负责执行到底;而分段集约执行,则是根据执行程序的需要,将工作人员集中分组,划分为执行启动组、快速执行组、财产查控组、被执行人查控组、财产处分组、结案审查组和积案清理组等7个执行组,每个执行组按照具体职责各司其职,实施集约管理。一名执行员不再单独承办一个案件,而是负责多个案件的同一个执行环节,实现专业化分工。 同时,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对执行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涉民生案件或标的额较小、执行款能够直接扣划等简易案件,交由快速执行组执行;快速执行组15日内不能执结的则及时移交案件,纳入复杂案件的流程管理。 查找被执行人及查控财产、拍卖、评估、分配等均在不同的执行组之间、由不同的执行员操作,防止了执行权的过分集中,增强了各个执行组、各个执行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实施流程管理,便于跟踪监督各个阶段和各个节点的具体情况,促进了执行信息公开。 此外,统一查询、统一控制、统一变现,避免了传统模式下执行员各自为政、重复劳动的现象,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实施以来,2012年,该院20项执行质效数据中,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3位的有12项,人均结案数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全省基层法院第二位。 阳光司法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获信任 “这个案件查询系统很好,既方便当事人又做到信息公开。”王某表示。今年4月,来自江苏的王某就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立案后,县法院工作人员告知王某可以通过浙江法院网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果然,只要登录浙江法院网,输入查询的案号及密码即可了解到法院受理的在审案件、结案一个月内的一审民商事、行政及执行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这是该院实行阳光司法的其中一项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还定期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加座谈,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今年4月,代表、委员们全程旁听了该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并当场为庭审打分,填写庭审评查表。在随后的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们纷纷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加强法院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此外,该院还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接受人大代表评议等,不断健全监督机制,丰富监督渠道,探索监督长效机制。 此外,“法院开放日”架起了法院与社会各界公众沟通交流的桥梁,为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该院定期邀请社区居民、企业代表、学生、网友等参观法院,近距离接触法院,满足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司法公开,是群众切实感受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方式,为此,该院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工作,如: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通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预约立案等便民服务;坚持庭审公开,建设数字法庭,实现全部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实现网络司法拍卖,促进司法拍卖的公开透明,并真正实现网拍“零佣金”。目前,该院的诉讼档案电子化和诉讼服务一站式、一体化的立案大厅正在抓紧建设中。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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