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限制自由裁量权 推动执法过程透明化 |
宁海努力打造阳光安监护航安全发展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8-05 08:17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王银宁)日前,县安监局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时,发现一家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马上运用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将该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违法事实等信息输入网络系统。该系统与纪委监察部门的网上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接,避免了相关执法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在接受了当事人利益输出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案件信息等违法、违纪情形,规避了以权谋私的腐败风险。 这是县安监局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透明度推出的一项新举措。今年以来,县安监局坚持“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一起抓,“反腐倡廉”和“安全生产”警钟一起敲,努力推行阳光执法,切实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进行实质性公开,最大限度挤压“权力寻租”空间,努力打造阳光安监,护航安全发展。 主动限制自由裁量权,为阳光执法确立标准。县安监局制定出台了《宁海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对罚款幅度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标准,明文规定从轻、从重处罚情形。记者看到,这些处罚标准对每一个违法细节,都规定了具体处罚金额,明确了九种从轻处罚情形,十四种从重处罚情形,条条有据可循。通过这些举措,改变了处罚由人说了算,而是按照标准执行,避免了人为因素影响案件处罚结果的弊端。一次,有一家企业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对照这些公开公正的处罚标准,企业主心悦诚服地接受了处罚结果,并深有感触地对办案人员说道:“原以为,出了事只有靠钱来摆平,看来制度才是保障公平办案的关键,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处理结果,我接受。” 在限制自由裁量权的基础上,县安监局还推行网上执法,促进执法过程透明化。今年3月份,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对一家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电工未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的安全隐患,立即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复查时,发现该企业依然未落实整改。根据相关规定,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在对此案的调查审理过程中,安监人员从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落实复查情况到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报告、呈批、案件执行和结、销案等,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均进行网上操作,实现了阳光操作,获得了企业主的信任。同时,县安监局还探索建立了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制度,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过程和结果,在宁海县安全生产网上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目前,已对今年以来生效的首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网上公布,社会反响良好。 阳光执法有效推动了全县安全发展。截至6月底,全县共发生上报事故134起,死亡24人,受伤67人,直接经济损失841.93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发生61起,死亡19人,受伤67人,直接经济损失26.11万元,各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4.1%、下降44.1%、上升11.7%、下降14.8%;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88万元,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40%、损失下降26.7%;水上运输行业发生1起1人死亡事故;火灾事故69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727.82万元;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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