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干活时受伤 雇主也要赔钱 |
法官提醒:最好能签订书面协议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8-15 08:54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宁法)修剪小区草坪时掉入窨井内,造成男子八级伤残,男子先是将小区物业告上法院,调解未成后,又将自己的雇主告上法院,近日,县法院依法判决雇主陈某应赔偿男子80%的损失。 王某现年41岁,系安徽人,在宁海打工多年,主要从事小区内的草坪维护工作。2011年8月的一天,王某与往常一样在宁海一小区内进行草坪推皮操作。王某称,自己在使用推草机时,因草皮太厚,一下子用力未到位,后退了一步,推草机直接将他往后推倒,掉进未盖的窨井内受伤。 经鉴定,事故造成王某八级伤残,无法再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2013年,王某将雇主陈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万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陈某认为,自己其实也是受雇于宁波一家园林绿化建设公司,王某和自己不存在劳务关系,王某和自己一样同属于这家宁波园林绿化建设公司的员工。因此,原告的诉讼主体不符,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宁波园林绿化建设公司则表示,王某与该公司之间是挂靠关系,王某由陈某自己招用。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劳务关系成立,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者一方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原告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被告陈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及承揽关系,这三者是因法律关系不同得出的,实体结果也不同,因此在实践中最好能签订书面协议,把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固定下来,这样一旦产生纠纷,才能更好地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童燕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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