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施八打八治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10-01 09:01 |
(一)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县级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县政府每月至少开展2次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或监督检查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组织专项行动暗查暗访活动。以暗查暗访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主流媒体适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四)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诚信警示制度。对构成安全生产诚信警示条件的企业应及时列入警示名单,通过媒体公开警示,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五)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重特大事故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乡镇(街道),开展约谈警示。 (六)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失职渎职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县安监局) |
录入: 张绍强 责任编辑: 张绍强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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