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用了一年后 送修三次 光维修费就要上千 |
网友抱怨“选机不淑” |
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买手机注意三点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10-10 09:16 |
近日,市民王先生在文峰论坛晒了自己碰到的糟心事:手机用了一年后,无故开不了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修了两次,用了4个多月后又不能开机,9月份第三次送去维修,费用高达840元,这到底是修还是不修呢? 半年内坏了三次 这个手机还修不修? 2012年8月份,市民王先生花了3000元左右买了某族手机,今年3月28日因手机开不了机去报修,花了380元维修费。“修好后才用了12天,手机又开不了机!”王先生表示,拿到手机后,用了没多久就出现触屏不灵、闪屏等情况,最后直接开不了机了。 4月25日,王先生第二次拿着手机去报修,这一次厂家提供的是免费维修服务。修好后,王先生在店里随口说了句“下次不要再坏了吧”,店员回复:同一个问题出现三次,我们就给你换新的。没想到过了4个多月,手机又不能开机了,王先生只得再次将手机送去店里,“我原本还想提起上次店员说的同一个问题出现三次换新机的承诺,后来想想也不大可能,就不说了。” 20多天后,王先生收到消息:手机的维修费用要840元。“听到报价就傻了,虽然没指望换新机,但维修费总得优惠一点吧?”王先生就维修费用和商家协商无果,打商家总部投诉电话没人接,无奈之下只能在网上发泄郁闷之情。 两次出现同样故障 商家回复他们无权减免维修费用 得知王先生的情况后,记者决定陪他一起去手机店探个究竟。店员解释,在保修期内,同一个问题出现三次确实可以换新机,但王先生的手机已经过了保修期,“之前接待王先生的店员可能不知道王先生的手机过了保修期,才有了这个误会。”记者查看该品牌手机售后服务条款,确实如店员所说。 王先生接受了店员的说法,但对第三次的维修费用有异议。为此,店员在系统中查询了王先生手机的维修记录。记者发现,除了第二次免费维修没有记录故障原因,第一次和第三次手机故障原因有2个是相同的。王先生看后说:“第一次就出现的故障,维修之后重复出现,我有理由怀疑之前的维修根本没有修到位,840元的维修费能不能减免一些?”对于王先生的要求,店员回复手机维修由珠海手机生产厂家操作,商店并没有权力减免。记者向店员要了珠海维修中心的电话,让王先生和维修中心直接沟通协商,不过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寄到珠海修一次至少需要半个月,半年里手机有2个月不在手中,除了第一次要到备用机,之后两次都没有,原因是商店已经没有备用机了。”从店里出来,王先生情绪有些激动,“买个新手机算了,这个手机不修了。” 售后服务和维修不规范投诉比例高 市民购机需注意三点 其实,和王先生有类似经历的市民还真不少。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2014年1月至今,有关手机的投诉共116件,其中因售后服务和维修不规范造成的投诉占68%。手机“三包”难以落实到位、维修质量难尽人意、动辄就要求消费者去检测、返厂维修时间过长、不按规定提供备用机、维修人员资质低、多次维修无法正常使用、不当面明示故障现象、不如实填写维修记录,甚至使用旧配件欺骗消费者等,都是消费者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市民购机应注意三点:一是选择正规经营场所,选择到信誉好、规模大、实力雄厚的经销商那里选购手机。 二是购机时注意手机的价格、配置和经营者的售后服务等。选手机尽可能选上市超过半年的,时间越长,价格越平稳,机型的固有缺陷也曝光得越全面;购买时认真核对“三包”凭证、发票、包装盒、手机背贴上的手机串号、入网证号码、电池的出厂序号是否一致;问清“三包”售后服务部门的地址、联系电话;手续及凭证确认齐全,方能付款。有一些商家往往会向顾客提出免开发票可以优惠几十元的条件,在这里奉劝大家,不要因小失大,只有凭证齐全才能保障消费者购物后的合法权益。 三是购机后最初几天里尽可能多地使用手机的各项功能,注意观察有没有硬件或软件上的问题;保存好发票、“三包”凭证及维修记录,并仔细阅读和了解自己的相关权益。如维修,务必要求维修商写清维修部位、故障原因等内容,不要将维修记录随意交回维修商,否则会失去退换手机的有效凭证。对特约维修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法定检测机构重新检测。(记者方景霞)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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