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领补助 |
十一月一日起申请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10-11 09:04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黄浓珍通讯员胡洁) 11月1日起,在我县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领钱啦!昨日,记者从县人力社保局获悉,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微企业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今年我县出台政策,加大补助力度惠及高校毕业生。 要想申请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的高校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毕业当年被中小微企业录用;并且属于毕业一年内首次就业的(以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第一次缴纳社会保险为首次就业);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三者一致,同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到宁海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毕业生符合三种申报条件,但现在已经离职或企业倒闭解散也同样能申报补助。离职的可以由原单位提出申请,如原单位注销了,应提供工商局注销证明后由毕业生本人直接向原单位所在地的人力社保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由企业申请补贴。每年11月1日至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企业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申请一次性补助,或者毕业生自行前往申请。补助标准为专科学历高校毕业生1200元/人,本科学历3600元/人,硕士研究生学历6000元/人,博士研究生学历9600元/人。 市民若想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可登录宁海人才网查看或拨打电话0574-65582868咨询。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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