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是电话那一头的人? |
| ——跃龙派出所侦破“3·4雇凶伤害案”纪实 |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12-05 09:39 |
是抓错人了吗?跃龙派出所民警与两男子数次谈话后,卢某、葛某终因承受不了心理压力,承认了伤人事实。他们供称是某餐厅的服务员,是一个叫“乔”的朋友召集并带领他们去打人。至于打人的原因,说是因为潘女士的丈夫欠了“乔”的大哥一笔钱,于是要求“乔”帮忙教训一下潘女士,打到她住院,就能逼她丈夫现身,“乔”的大哥到时就可以讨债了。接下这桩差事后,“乔”觉得自己能力不够,就召集了卢某、葛某两个人。卢某、葛某还交代,一同去打人的还有两个年轻人,但那两人是跟“乔”一起来的,具体情况就不太熟悉了。问及“乔”的真实身份,卢某、葛某也只知他在桃源街道新桥路附近的一家饭店上班,其他都不清楚。 次日,民警就债务问题对潘女士进行了解。潘女士坚称没有同任何人有债务纠纷,询问潘女士的丈夫,也没有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的情况。 天那么黑,难道是他们打错人了吗?办案民警意识到,该案可能不是当初所报的抢劫案那么简单,破案的关键还是那个叫“乔”的人。“乔”是谁?“乔”的大哥又是谁?鉴于案情原因不明,且潘女士的伤势被鉴定为轻伤,该案立为寻衅滋事案进行深入侦查。 深挖:幕后真凶现出原形 参与打人的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但办案没有结束。 据季某交代,打人时抢潘女士的包,是“陈姓男子”在电话里要求的。对方称这样做,一是为了拿到潘女士的手机,二是可以把案件做得像抢劫案,误导警方侦查。不过,季某在抢包后发现包里没有手机,就把包扔掉了。季某同时还交代,带他去走现场的是一个说普通话的40多岁的男子。季某曾问过他是不是“陈姓男子”本人,但对方称是“陈姓男子”雇来带路的。 藏在幕后的“陈姓男子”到底是谁?他与潘女士有什么矛盾,要编造一个“欠钱不还”的理由,指使一帮社会混混去殴打潘女士呢?这些未解的谜团,在办案民警的心里打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在案发第二日,潘女士的亲妹妹来找办案民警反映情况,称是她的丈夫严某叫人打伤了她姐姐的,并出示了严某发给她的数条威胁短信。果真是他费尽心思雇人来伤害自己的大姨子吗?仅凭潘女士妹妹的一面之词以及几条威胁性的短信,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但,办案民警由此开始留意起严某的行踪来。 经了解,严某有多次违法犯罪的前科,平时喜欢混迹赌场,行踪不定,又少在公共场合露面。同时,严某经常换手机号码,仅由潘女士妹妹提供的手机号码就有4个。办案民警曾打电话联系严某,让严某来派出所协助调查。接电话的是名40来岁的男子,但对方一听是民警来电,立即说自己不是严某,也不知道严某是谁,随后就匆匆将电话挂掉。 就在侦查工作陷入僵局之时,办案民警又把目光重新聚焦到“陈姓男子”与季某联系用过的那个手机号码上。办案民警通过侦查发现,该号码的使用时间是2013年2月25日至3月5日凌晨6点,总共才10天。调阅该号码的所有通话记录,发现该号码只与季某的电话有过联系。也就是说,该号码是专门为联系季某而准备的。而在案发完成交易后,“陈姓男子”就不再使用该手机号码了。从这一细节,能看出“陈姓男子”很是谨慎。 时间飞快进入6月,粘稠的热气笼罩着大地,也炙烤着办案民警略带浮躁的情绪。怎么能不急?都案发两个月了,躲在幕后的黑手还是不清楚。 2013年6月11日,夹在“陈姓男子”与季某中间的介绍人“罗子”在安徽合肥落网。办案民警立即星夜赶赴合肥,次日即将他押回宁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了联系季某打人的事实,并指出躲在幕后指令季某打人的就是严某。2月底,严某本想找张某去打人,但因张某当时身在江西无法赶回宁海,遂将自己的朋友季某介绍给了严某。 张某的供述,给本案的深挖指明了方向。 铁证:犯罪者终难逃其责 从法律层面来讲,单靠张某对严某是本案幕后指使人的指证,还不足以定案。能不能再找一些其他的线索?思虑再三,警方决定再详细地审问一遍季某。 据季某回忆,打人的当天下午,严某曾给他汇了500元定金,但银行卡号记不得了。办案民警查询了季某所有的银行卡开户信息,证实有一张银行卡在3月4日15时收到一笔500元的汇款。或许,这笔钱是条线索!办案民警赶赴该行总部,调取了相应时间的监控资料。从视频资料上看,一名40多岁的男子在一台ATM机上存了500元钱。经过熟识严某的几位亲友辨认,该男子就是严某。再将监控视频交由季某辨认,季某当即认出这人就是案发前带路的中年男子。 与此同时,办案民警在该案件其他领域也有了进展。民警在调查中得知,严某曾唆使一名叫“小丁”的男子去打潘女士。在查明“小丁”的真实身份后,办案民警对其上门进行走访。开始时,“小丁”有所顾虑。在办案民警以诚相待,晓之利弊,耐心讲解相关政策后,最终打消了“小丁”的顾虑。“小丁”说,他来宁海打工有五六年了,是在饭局上认识严某的。2013年2月底,严某打来电话,让“小丁”帮严某打人,“小丁”当时就拒绝了严某。 这一下,严某可跑不了了。因严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将其刑事追逃。另一方面,为促使严某投案自首,民警多次赶往严某老家做其老母亲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在与严某家属的数次接触中,民警得知严某与家人的关系并不融洽,平时基本不回家,并从侧面了解了严某与潘女士一家的恩恩怨怨。 原来,2012年10月开始,严某夫妻俩就闹离婚了。到了2013年2月,这对夫妻因一点小事发生了激烈争吵,随后潘女士的妹妹索性就躲进了潘女士的家中。无论严某说什么好话,潘女士的妹妹就是不和严某回家过日子。在整个过程中,潘女士都是帮自己的妹妹,一来二去,严某就对潘女士有了颇多怨言,就起了叫人打她一顿的念头。 2014年5月29日,经过秘密布控,严某在宁海某村庄被抓获。在审讯中,严某或始终埋头沉默不言,或索性顾左右而言他,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最终案件以零口供的形式起诉至县法院。2014年10月,县法院对这起零口供的雇凶案件进行了审理。在庄严的审判庭内,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严某不得不认罪。除了交待已被查实的犯罪事实外,他还主动赔偿了被害人潘女士的经济损失。10月21日,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严某有期徒刑一年。 作奸犯科者,不管诡计再多端,还是要为恶行付出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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