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最高罚款30万元 |
《航道法》将于3月1日实施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2月26日 08:54:20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周韵健通讯员葛剑宁)日前,记者从县港航处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简称《航道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航道法》从航道规划、质量安全责任、航道养护管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等制度上予以了设计和明确,对于保护航道资源、促进航道长远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航道法》不仅对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有着严格的要求,还对在航道内和航道保护范围内破坏航道通航条件的一些行为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为处理航道违章捕鱼和违法采砂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航道法》明确规定,对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的、危害航道设施安全的、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等五类行为,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千元以下罚款。违规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损害航道通航条件的,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扣押或者没收非法采砂船舶,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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