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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跨门经营何时不再成为城市“顽疾”
我县城区部分街面路段占道经营、跨门经营情况突出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4月10日 09:08:12

  “这里有一些电动车专卖店将待售的电动车停在店门口的人行道上,有的甚至停放在停车位上,既影响市容,也影响他人出行。”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位于人民大道体育馆对面沿街商铺的几家电动车销售店门前占道经营、跨门经营情况较为突出。

  一到市民所反映的该路段,记者就看到这一带有十余家电动车销售店,虽然大部分电动车都被整齐安放在店铺里,但也不乏放置在店铺外的电动车。同时,记者还注意到,有几家电动车专卖店,日常修理及车辆搁置基本都是占用人行道及马路,油污满地和阻塞车辆通行,常常成为众矢之的,路过市民意见很大。“上下班高峰的时候容易堵车,环境卫生相对也差,平时他们来货的时候包装啊,拆下来那些塑料纸壳到处都是,对卫生也有一定的影响。”家住附近的一位居民向记者反映。

  “店里没地方修车了,只能放店门口了,有些顾客把旧车拿过来,店里没其他地方放置,所以就停外面了。”一家电动车专卖店店主这样说。记者同时注意到,也有一部分商家比较“讲究”,分别在店门外的人行道各摆放了一排车,两排车中间的人行道有几米宽,足够行人出行。

  记者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该局市容整治南片组已于3月初对上述路段11家电瓶车店超出门店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逐一下发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在整治过程中发现人民大道一家电瓶车店仍然将20余辆崭新的电瓶车放置于店门前售卖,严重阻碍人行道正常通行。该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南中队对该店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该案已按程序办结。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类似案件进一步加强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同时,记者也与县交警大队取得了联系,反映了该路段占道经营的情况,交警部门表示,人行道、划停车位的位置都属于共用空地,划出的停车位也都是公用停车位,商家为一己私利占用人行道、车位是不允许的,交警部门在日常巡查中也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对于私占车位的商家,交警部门近期将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同时也希望市民不要违章停车。

  随后,记者在附近的淮河路上看到,道路两边卖水果、杂货、蔬菜的摊点多达几十个。这些摊贩都集中在两边的人行道上,将整个人行道占掉了近二分之一,地面上满是油渍污渍和菜叶,马路两边俨然变成菜市场,一到下雨天,有些摊贩就“安营扎寨”搭起了“帐篷”,使人行道更加拥挤。“这些摊贩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随地乱扔,摊位占道让市民出行困难,而且一大早就吵嚷,严重影响小区居民休息。”家住附近的市民告诉记者。

  “一直以来我们都安排执法队员在这里蹲点管理,但基本是以维持道路通畅为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南中队中队长吕哲攀向记者介绍道,随着城区环境整治不断推进,淮河路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已势在必行,中队已于本周开始对该路段流动摊贩及占道经营商家下发《温馨告知书》,并将于下周一开始进行集中整治,整治以后,也会本着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的理念尽量在周边合适的地方寻找疏导点,让自产自销的农户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本报记者)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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