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泳池也需领证经营 |
县卫生监督所严查两家无证经营游泳场所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8月26日 08:51:33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通讯员胡丹娜)泳池能消暑,尤其是小区内的泳池给居民带来清凉的同时更是便利不少。但如有小区泳池无证经营,安全谁来保障?为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县卫生监督所组织专项检查,查处辖区内2家小区的无证经营游泳场所。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中,县卫生监督部门发现2家小区内的游泳场所都有广告宣传,看似配置齐全、规范经营、生意火热,但现场均不能出示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存在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开展游泳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卫生监督员即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出了相应的卫生行政处罚。 同时,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游泳场所游泳,并尽量避开游泳高峰期,注意个人卫生,自觉遵守游泳场所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游泳场所公共卫生。如若发现游泳场所存在无证经营或水质浑浊等严重卫生问题,请及时拨打卫生监督机构投诉电话(96301)。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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