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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景观树碍事一砍了之 吃了处罚又赔钱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9月24日 08:41:26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王劲通讯员娄朝华顾中媛)近日,家住跃龙街道银河路的张某为方便制作店面招牌,擅自将“碍事”的城市景观树木砍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北片整治组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和查处。

  8月27日上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跃龙街道银河路上,有商家因经营需要,砍伐店门前的树木。接诉后,该局市容中队北片整治组立即前往事发地点,发现现场已有一棵树木被砍倒,执法队员随即制止砍伐行为,并要求出具相关审批手续。经调查发现,此次砍伐树木的行为并没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法审批手续,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经营户进行了立案调处。

  经执法队员调查,银河路上被非法砍伐的城市绿化树木胸径约为35厘米,高约4.2米,树干被放置在商店门前,树枝和树叶散落在人行道上。擅自砍伐树木的张某表示,是因为自家店面装修,店面牌匾放置不方便,才动了砍树的念头,并不知道要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由于张某的砍伐行为没有获得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法手续,是未经批准擅自砍伐城市绿化树木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队员当场向张某签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砍伐破坏城市绿化树木的行为,并依法赔偿损失。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树立爱护城市绿化树木的意识,违规砍伐城市绿化树木会受行政处罚。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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