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遗产? |
独生子女不是唯一法定继承人,建议父母在生前立遗嘱并进行公证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4月08日 08:37:33 |
见习记者潘璐璐 不久前,一则《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结论惊呆了宝宝》的文章在朋友圈“炸开了锅”,该文称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独生子女在继承父母遗产时不被认可,独生子女也不是父母遗产的唯一继承人,本报在3月8日也曾做过子女继承遗产的报道,现继承问题又一次引起了市民的关注,事实究竟如何?又该怎样规避这些麻烦事?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法律人士。 新闻事件: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遭遇复杂局面 杭州姑娘小丽的父母先后去世,给她留下了一套127平方米,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此房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给小丽。后奶奶和母亲相继离世,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却遭到了房管局和公证处的拒绝,小丽在咨询律师后得知,她并不是这套房屋的唯一继承人,只能获得7/8的房产。 避免麻烦: 生前过户或立份遗嘱 律师给出的解释是,小丽的父亲过世时,其奶奶仍在世,奶奶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奶奶的遗产由小丽、小丽大伯的儿子、二伯、姑姑等人共同继承,这导致小丽无法全额继承其父母的房产。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宁海每年都有约50件类似事件,在房产证和土地证上写有名字的亲人突然离世,房屋需要继承,如果市民也遇到小丽这样的情况,需携带较多资料到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或到法院进行调解、提起诉讼,两者费用都较高,费时费力,非常麻烦。 工作人员建议,要想避免麻烦,建议市民生前通过公证,将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或立一份遗嘱,声明夫妻将房产全部留给子女,并对遗嘱进行公证。当被继承权生效时,继承人凭身份证、遗嘱公证、遗产继承公证即可办理遗产继承。 延伸: 生前如何过户房产?怎么立遗嘱?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生前过户房产,配偶之间只需双方约定并携带身份证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办理即可。子女则只能通过赠予或者买卖的形式,办理存量房屋转移。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土地使用证书(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继承权公证书、土地使用证书(原件)。交易手续费依据住房面积分级收取,房屋登记费依据住房使用性质分类收取。 遗嘱的形式也有多种,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办理公证遗嘱要求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中所涉及财产应为个人合法所有财产,且遗嘱内容所涉及财产的分配方式不违反法律规定。继承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若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遗嘱人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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