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赵燕通讯员蒋安定)春暖花开的季节,县东海岸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庄稼地郁郁葱葱,一大片标准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展现在人们眼前。而这片土地焕发出的勃勃生机,离不开宁海工商分局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指导。
据了解,土地流转是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农民按照市场机制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可以说是支撑循环农业大发展的前提,近年来,宁海工商分局审时度势,加快介入,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大发展赢得有利契机。一是加强与政府沟通协作。依托全县各乡镇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合同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积极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有序进行。二是加强示范文本推行和备案。推广和引导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浙江省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改和备案具有代表性的耕地、林地、塘地、滩涂等四类合同,确保流转双方在充分自主协商的基础上,依法建立合理的流转关系和利益关系。三是借助土体流转拓展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空间。工商部门在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监管力度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使土地流转政策真正实现盘活农业循环经济、拓展其发展空间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