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日日会”会头被判刑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8-16 08:09 |
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刘君丽林琳见习记者娄伟杰)日前,县人民法院判决3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3名“日日会”会头戴某、叶某和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到7年不等。 叶某、谢某和戴某分别于2009年、2010年起在我县内以“日日会”、“半月会”“月月会”、“退债会”等多种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分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00余万元、2000余万元和1928.6万元,总计造成他人损失超过1200万元,严重扰乱我县金融秩序。其中谢某为了讨要会钱,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县人民法院对上述三案分别进行了审理,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戴某(有自首情节)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故意伤害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谢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元。 |
录入: 罗孙志 责任编辑: 罗孙志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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