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你平安、祝你平安…… |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巡查工作一览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12-30 09:26 |
重典治乱的英雄气概 县质监局第二巡查大队队长王鹏的介绍,突出了“食以安为天”的主旨:我局强化对食品重点行业、重点食品的监管,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隐患检查,把我县的乳制品、黄白酒、饮用水、豆制品、水产加工品等食品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全县重点食品质量状况。今年共巡查食品企业173家次,发现质量问题36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共立案28件,其中巡查移交15件,涉案货值40多万元,占全市食品巡查移交立案数的40.5%,创历史新高。一是积极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多次召开规模较大的食品安全工作宣传贯彻会议,全面提高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质量意识,及时宣传贯彻重典治乱的“打非”精神。“打非”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了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家2批次,查封产品5000公斤左右。在全县90余家获证企业中,共立案28件,占全局总立案数的32.2%。二是加强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分类监管,科学制订《宁海县食品生产加工领证企业质量诚信情况评分表》,明确了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计算分值,根据分值情况把企业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在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建立奖惩机制。三是开展酒类产品、饮用水、地沟油集中整治。对全县酒类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出现安全指标不合格情况;落实各级监督抽查的不合格饮用水企业整改工作;联合县食安办召开食用油脂相关企业专项会议,督促落实废弃油脂的收购协议、废弃食用油脂“三定”制度,防止废油回流。另外,还开展了豆制品和压力锅质量预治工作,2011年省级监督抽查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同时高度关注乳制品生产企业,2011年我县主要生产含乳饮料的利丰牧业,所检产品全部合格。 王鹏还向记者讲述了一个“千年工艺一朝改”的故事。 故事三:豆制品是我县特色地产食品,几千年来,我县人民传统上都使用盐场晒盐后产生的盐卤进行凝固,盐卤豆腐也获得了县内外消费者的青睐。在豆制品企业巡查中,由于企业无法提供盐卤的相关票证,在原材料质量的进货把关上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为此,县质监局多方查找资料,并由县食品检测中心对盐卤进行检验,其主要凝固成分为氯化镁,食用氯化镁也是由盐卤精炼而成。同时,该局组织了我县相关豆制品龙头企业对食用氯化镁代替传统盐卤进行了试验,不断调整使用比例,改进工艺,用食用氯化镁生产的豆腐在口味及质量上都超越了传统盐卤,食品质量安全也得到了保证。上半年,县质监局在县食安办领导下召开全县豆制品质量整治会议,宣传贯彻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特别强调食品添加剂食用氯化镁的使用,并由我县相关龙头企业介绍食用氯化镁的使用工艺。然后县质监局会同我县食安办等相关部门开展豆制品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表明豆制品生产企业均已使用食用氯化镁或其它合法凝固剂代替传统盐卤,豆制品质量安全得到了保证。 全心全意的服务风格 县质监局第三巡查大队队长严伟军这样描述他的工作:我们严格按《宁波市质监系统重点产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工作规范》处置,巡查信息内容详细、描述清晰、规范具体、处置到位,巡查记录作为样本推广,并在全市率先邀请专家对部分验配眼镜企业进行生产条件实地核查。健全安全类产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工作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签订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承诺书98份。建立监督机制以及不合格企业档案,指导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并限期整改,今年共完成县级监督抽查154批次,省市监督抽查100多批次,检验结果实物合格率为98.4%。 他还告诉记者一个“得意之作”。 故事四:我县某电器厂生产的电热水壶在2011年第2季度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县质监局收到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后,依据《浙江省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范》和按《宁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告知该厂不合格产品的检验结果,送达检验报告,下达检验结果告知书;该厂确定检验结果后,针对企业产品的不合格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相关材料移送局稽查大队。同时,该局工作人员深入该厂生产一线,分析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确认是产品的电热管拉伸不均匀导致高温性能不达标,并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完善工艺标准参数,增加电热管厚度检测和对供应商提供的配件加强检测;该厂针对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复查报告后,工作人员又对采取整改措施后生产的同型号电热水壶进行复查抽样送检,待检测结果判定合格后,才算完成此批次产品的处理工作。 最后,对完成处理整改的企业进行定期巡查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产品质量稳定情况,以便及时做好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规范和完善的检查工作,同时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企业实验室能力提升活动,提高企业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测人员水平,规范产品质量出厂检验手段,实现检验数据准确可靠,确保合格产品出厂。 追求完美的事业深情 第四巡查大队队长童泽平这样向记者介绍:我们全年围绕食品、特种设备、建材、生产许可证产品、3C产品等各类重点产品开展了专项执法打假治劣活动,共出动3207人次,检查企业1233家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6起,其中立案85件,罚没款114.26万元,其中查获假冒伪劣产(商)品标值达50余万元,铲除制假窝点5个。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强化程序和执法时限的规定,全年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一是认真开展“双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查获各类假冒电源适配器1026件,电源适配器标识363张。会同市质监局、公安局查获假冒“日立”吸尘器939台、吸尘器说明书1820本,假冒“PENTEL”橡皮10万件。二是积极做好打假保建设工作,在重点工地中查获无3C认证消防设备应急电源23台,涉案货值20余万元。8月份,查获伪造检验报告共15份,带有伪造检验报告的电线电缆92544米、带有伪造检验报告的阀门254只、带有伪造检验报告的防火电缆桥架4931米。共捣毁地条钢生产窝点2家次,没收地条钢钢模2.78吨,没收地条钢4.67吨。三是切实抓好信访投诉工作。共受理食品类、低压电器、地板、服装、手表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电话咨询和投诉70起,有效投诉13起,投诉结案率达100%。为消费者营造了放心的消费环境,得到好评。 故事五:县质监局阳光案审日益规范,特别邀请了市质监局政策法规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复议科以及该局的行风监督员作为观察员参加会议。在案审过程中,观察员从监督者的角度就案件提出相关问题,同时结合具体案子就县质监局行政处罚工作中遇到的适用法律法规问题、程序方面、自由裁量、说理式表述等方面提出意见。“特殊身份”的观察员参加案审会的模式,既能从局外人的角度对案件处理进行监督,同时又从专业角度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有利于该局行政执法工作更趋规范化。2011年立案89件,公开案审达80件。 新年的脚步声铿锵作响,我们有理由相信:巡查使质监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服务靠前。新的一年,县质监局将建设成为“企业欢迎、群众信赖、社会赞誉”的执法部门。 |
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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