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严洁冯秋林)一年两度的孕环情检查本是按例寻常之事,但就在最近由前童镇计生办开展的孕环情检查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个“意外”。
日前,前童镇在集中检查时,发现竹林村陈某已怀孕近3个月,经县妇保院再次诊断,其怀孕为12周零6天。但计生办工作人员清楚地记得陈某在1月份办理再生育手续时是未孕,察觉到事有蹊跷,该镇计生办立刻找到陈某进行谈话。经过几番核实与教育,陈某最终坦承了自己的欺骗行为。原来,在1月10日,陈某到镇计生办办理再生育手续时已经怀孕2个月。因担心“未批先孕”会遭到处罚,在小便化验时就做了“手脚”,隐瞒事实真相,随后,镇计生办要求其及时提供公立医院的诊断书,陈某又于1月31日找人在县第一医院代做“B超”,取得“未孕”诊断书,以骗取《再生育证》。
前童镇计生办在仔细了解事情经过后,依例对当事人作出3000元的处罚。据了解,根据《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陈某符合再生育条件,而且只要在怀孕十四周内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就可以合法生育。该镇计生办工作人员表示,陈某的一念之差致使触犯了条例,从这一事件中也能够反映出当前农村育龄妇女对计生政策的了解和熟悉程度不够,今后,他们还会持续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完善检查程序,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