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我县采取“四项措施”做好森林消防安全工作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3-27 08:45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黄浓珍通讯员仇丹娅)清明将至,上坟扫墓、焚香祭祖等野外用火行为激增。为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我县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森林防火工作指示精神,加强防范,强化宣传,积极做好森林消防安全工作。 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制。一是乡镇(街道)高度重视,进一步将森林消防工作责任制进行细化分解,自上而下一抓到底,把全县森林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利用GPS定位跟踪系统,加强对专职巡山护林员监督管理;三是建立联防工作机制,促进各地沟通,把边界的森林消防工作当作分内事,共同做好森林消防工作。 强化宣传,不断提高森林消防民众意识。一是利用短信平台发送森林消防短信;二是利用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宣传森林消防工作;三是继续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在省道、县道沿线和主要入山道口利用大型森林防火宣传牌、各类标语进行宣传;五是发送《森林防火告知书》、公开信、告村民(居民)书13万余张;六是在入山道口等重要地段悬挂各种形式大小不一的森林防火宣传红旗21000枚、横幅标语100条。 加强防范,切实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一是利用全县四支管火队伍切实开展野外火源管理工作;二是重点加强对痴、呆、傻人员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监管。 加强培训,全面有效提高火灾扑救能力。目前,全县共组建了专业扑火应急小分队队伍18支420人,乡镇(街道)机关扑火队伍18支328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陆续全面进行培训,并为专业扑火应急小分队队员、护林员落实了人身意外保险。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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