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民生 惠企业 助推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
财税部门四年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70余项累计减税7.4亿元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4-13 08:02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周韵健通讯员章静霞黄超群) “从2008年开始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研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年来,仅高新技术企业就减免企业所得税1.53亿元。”昨日,县财税部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扩内需,促消费,为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相继实施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和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提高居民消费水平。同时,从2011年9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因减税相应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累计达8500万元,全县约6万人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消费需求。国家相继延长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出台鼓励就业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并将大学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等作为扶持的重点。据统计,4年来,全县下岗再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等享受的税收减免累计1.4亿元。 积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一方面,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贯彻相关政策,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抵免部分企业所得税,鼓励节能减排、技术开发与自主创新。另一方面,扎实推进三次产业健康发展。2008年出台并实施对企业的国债利息收入等免征企业所得税;2009年以来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给予营业税等优惠,促进金融保险业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优惠政策,加快服务业发展。同时,积极做好出口退税应退尽退工作和固定资产抵扣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2009年以来,累计办理出口退税32.24亿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2.24亿元。 全面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2009年以来,我县相继实施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底,实施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政策措施,为小微企业再次减负。得益于此,全县8836户个体工商户因起征点提高而免缴增值税、营业税,受惠面达93.9%。 2008年以来,全县通过直接优惠(包括税收减免、降低税率等)和间接优惠(如投资抵免、加计扣除、减计收入)等方式实施的结构性减税累计达70余项,累计减税达7.4亿元,为宁海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
录入: 张绍强 责任编辑: 张绍强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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