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推动宁海科学发展 |
卞吉安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6-14 07:50 |
三、我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高生态生产力。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认证,积极应用低碳、绿色、环保等先进适用技术,推进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深化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培育临港工业、海洋装备、海洋能源与环境保护、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积极争创国家级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加快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深入开展海水养殖基地、经济林长廊等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全面推广绿色生产、绿色认证、绿色营销模式,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打造绿色生态农业品牌。积极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业,把生态旅游健身业作为我县生态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来培育,加快“森林宁海”建设,做大做特“5·19中国旅游日”发祥地文章,以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和徐霞客古道为主线,有机整合生态景观、民俗文化、景点景区、农家乐等休闲旅游健身资源,建设一个在长三角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县域大景区,打造全国休闲健身旅游先行区。 (二)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 扎实开展“节能减排八大专项行动”,启动实施污染物减排六大工程,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强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污染整治,着力推进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河道和小流域治理,坚决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产业,提升造纸、电镀、压铸等行业的整治成效。切实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确定不同地区的功能定位,实施生态环境分区、分类保护,重点加强西部山区、象山港、三门湾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严格保护饮用水源,保护海洋岸线和滩涂资源。强化生态安全保障,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在生态敏感地区建立固定观测点,在全县重点污染源和电镀企业中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价水平。推进环保基础工程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加快城北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颜公河生态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城乡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切实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用生态理念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功能向农村覆盖。加快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综合交通、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融合接轨,让城市拥有乡村的美景、乡村享受城市的设施,积极打造“山中有城、城中有山、山连着水、城靠着海”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紧紧围绕“三改三联三突破”城市开发思路,逐步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提升城市形象。不断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加快构建结构布局合理、综合功能优化的城市生态屏障,精心打造现代城市生活和自然田园生动融合的美好家园。依托独特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建设各类旅游、文化、休闲特色小城镇,创建更多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镇。大力开展“美丽乡村、美好生活”活动和“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打造一批乡土特色浓郁、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优美、民风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村。 (四)倡导文明社会风尚,促进生态文化发展繁荣 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知识普及活动,强化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理念,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价值意识、生态忧患意识、生态责任意识,促进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的形成。倡导低碳生活,引导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家电和节水型设备。积极开展“无车日”和“步行日”活动,推行公交优先,推广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创建丰富多样文化载体,注重挖掘宁海深厚的文化底蕴,培育和提升山文化、海文化、茶文化等丰富的生态思想。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古镇、古村、古街的保护开发,促进人文生态和自然生态的良性互动。深化系列生态创建活动,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目标,着力推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各级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建设,深入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饭店”、“绿色医院”等绿色系列群众性创建活动,努力形成人人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活动的社会氛围。 (五)创新生态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生态保障体系 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不断完善《宁海县“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统一领导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优化要素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投入的综合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参与生态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经营,形成多元投入的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健全污染排放约束机制,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和区域实行新项目限批或停批。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完善、落实相关经济政策,研究制定体现资源环境成本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建立健全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偿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完善生态监督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论证机制,重大项目立项前、重要规划和重大政策制定前,实施专家咨询论证和公众参与环评机制。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环境投诉电话的作用,畅通公众监督渠道,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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