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新政策 |
将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11-02 08:53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陈丹萍通讯员葛梦婕廖齐友)日前,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通知》,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税收政策扶持作出了较大调整,奖励力度超过以往。 近几年,由于国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政策的调整,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出现了经营全面亏损、税收大幅下降和税源不断流失等现象。去年,该行业实缴税收明显下降,今年1—7月份同比又下降21%。《通知》规定对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和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由县财政按企业增值税缴纳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专项补助,其中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按50%补助,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底,按全额补助。 《通知》规定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培育期暂定5年,对于入驻的经营企业,自市场营业年度起前三年给予地方财政贡献的80%奖励,对引进的县外入驻企业(在我县独立登记注册),连续三年给予地方财政贡献部分全额奖励;后两年给予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50%奖励。据了解,目前在建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集废金属、报废机动车、废旧机电设备等再生资源物资回收、加工、仓储、交易、信息于一体,为我县重点实事工程,总投资2.2亿元,占地面积56000平方米,预计一期项目2013年投入使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有专业注册回收公司约15家,回收网点100多家,回收从业人员3500人左右,其中捡、收废人员达3000人左右,行业具有从业人员复杂、覆盖县域面积广的基本特点。该《通知》的出台,将有效增加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从业人员的收入,缓解当前行业内存在的税收下降、税源流失等问题,对我县引进县外优质企业、壮大行业整体实力起到积极作用。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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