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胆恶意欠薪 休想逍遥法外 |
宁海立案查处首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10-15 08:09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孔颖)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老板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宁海动真格了!记者获悉,县公安局日前将一名恶意欠薪的老板薛某抓获,并依法刑拘审查。这是宁海立案查处的首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 去年5月29日,涂某等26名职工到县人力社保局投诉,反映西店某电器厂拖欠3月至4月工资共计约10万元。接到投诉后,县人力社保局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当日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付清拖欠工资。但该企业拒不履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薛某在2012年4月底已不知去向,设备和产品陆续转移。本案涉及农民工人数多、金额大,县人力社保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帮助职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正当权益。 恶意欠薪入刑,更要落地。根据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有企业主在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下,采取转移财产或一走了之的方法逃避支付责任的,我县将予以严厉打击。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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