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失业保险基金用途“扩容”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10-25 08:27 |
10月17日,本报《百姓事马上办》栏目刊登了网友“志鹏喔”关于“宁波对高级技工有补贴,宁海有吗”的问题解答后,县新闻中心《百姓事马上办》平台陆续收到了不少市民关于创业、就业等相关问题的咨询。为此,记者联系了县人力社保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悉,今年我县出台了《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着重在引导大学生基层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鼓励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社会参与职业培训积极性等方面加大了力度,使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使用人群更为广阔,更好地促进个人就业。 在提升职业技能方面。新政策规定,参加定点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职业资格(含技术职称)培训或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培训证书的,可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扩大到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组织和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 补贴标准为取得《宁波市职业技术培训证书》及初级、中级、高级技能(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正高)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200元、500元、800元、12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补贴。对列入紧缺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培训补贴,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30%至50%。 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带徒传技活动的,也能获得相应补贴。补贴标准与所带徒弟中,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比例挂钩。 在扶持鼓励创业方面。新政策有5项补贴性政策,分别为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贴息、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创业培训补贴。 规定在县级统筹区域内新创办的企业(除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人力资源派遣和社会保险代理外),招用本县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满1年,可给予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标准为每带动1人就业,每年补贴2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同时,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根据不同的创业对象和担保方式从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0至50万元,这能有效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初期资金困难。 在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新政策从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两方面,加大了对高校毕业生的扶持力度。比如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同时,新规将补贴范围扩大至中小微企业,规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都可享补贴,对象已不再局限于以往接受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 规定县级统筹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给予补贴,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个人负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在鼓励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方面。新政策对申报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数(不包括退休、死亡、入伍、升学原因),少于单位当年度平均参保人数1.5%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补贴额度为申报年度企业失业保险单位实际缴费部分的50%,鼓励企业建立稳定就业长效机制。 市民如果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可拨打咨询电话:12333、59979577,也可以参阅今日本报4版。(记者王银宁)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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