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童泽平记者周韵健)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11月5日,浙江省质监局组织畜牧养殖、标准化、质量控制等7名专家对我县的土鸡养殖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验收评审。项目建设得到专家组的一致肯定,并以高分顺利通过验收。这是我县继“望海茶栽培国家标准化示范区”之后的第2个“国字号”示范区。
据悉,该项目于2010年12月被国家标准委列为第七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建设期限为3年。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宁波市振宁牧业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示范区建设工作组,制定创建方案,明确示范区的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建设重点和保障措施,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项目建设期间,该公司深入研究宁海土鸡饲养过程,收集土鸡饲养的环境、药品、饲料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重点实施以《振宁黄鸡》为核心标准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体系;积极推行养殖良种化、技术标准化、防疫规范化;大力推广“企业+基地+标准+农户”的生产模式,实行统一苗鸡、统一投入品、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有效地保障了土鸡产品质量安全。
通过3年的创建,选育出的振宁黄鸡通过了国家畜禽品种遗传资源审定,创建了优质肉鸡育种平台,示范区养殖规模达到380万羽,实现产值1.26亿元,年带动农户增收1509万元,农户平均每羽养殖经济效益达到3.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