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好民主权利 选好新农村建设带头人 |
——访县村选办副主任、民政局副局长潘海明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12-16 08:24 |
当前,我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已进入到村民委员会投票选举阶段,近日,本报记者就选民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自荐人关注的事宜向县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潘海明进行了专题采访。 潘海明说,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是本村选民直接选举出来为村民办事的,是村民自治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要求广大选民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出一个受大家欢迎、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公正廉洁、代表广大村民利益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参加选举,投好神圣一票。如遇外出,应依规及时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按照村选举办法规定有序参选,坚决抵制拉票贿选行为、不受宗族派性干扰、不妨碍他人自主行使选举权利、不扰乱破坏选举秩序。 同时,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自荐人要积极配合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安排,自觉执行好自荐人现场回避制度,不得在选举现场进行拉票,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影响选民选举意愿的活动;要坚持依法参选、有序竞选和公平竞争,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做到不贿选、不乱许诺、不破坏和妨碍选举;要正确对待选举结果,当选的自荐人要履行承诺,踏实干事,认真对照所签订的“四项承诺书”内容扎实开展村务工作,落选的自荐人要摆正心态,消除隔阂,支持配合新上任村干部开展工作。 潘海明最后谈到,“选好一届,受益三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需要广大选民的热情参与和共同努力,同时要求选民依法民主参选,才能实现选举过程平稳有序、风清气正,才能选出群众拥护、农村发展需要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记者王海明)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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