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入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指南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6-20 17:51 |
流动人口夫妻拟在现居住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在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免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1、申请: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2、受理: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实相关情况。 3、核实: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4、发证: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录入: 张颖 责任编辑: 张颖 稿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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