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常住人口住院分娩补助领取指南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6-20 17:52 |
1、领取条件:居住在本县6个月以上的符合生育政策的产妇可申领住院分娩救助金400元。 2、领取时间:出院后两个月内。 3、需要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夫妻双方浙江省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有效生育证件、出生证、定点服务机构医疗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申报:申报人持以上相关证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向流动人口管理人员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向申报人开具《外来常住人口住院分娩救助金结报单》。 5、申请人持《结报单》和第3条说明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科领取400元救助金。 |
录入: 张颖 责任编辑: 张颖 稿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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