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县四套班子领导、乡镇(街道)干部联片联村计生工作责任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村级基础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确保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现就明确县四套班子领导、乡镇(街道)干部联片、联村计生工作责任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明确县四套班子领导、乡镇(街道)干部联片、联村(社区)(以下简称“村”)计生工作责任,是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我县计生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乡镇(街道)干部要做好所联村计划生育工作,班子成员要联村带片,对挂钩的片、村计划生育工作负有分析研究、组织协调、帮助决策、解决难题、检查指导、督促落实等任务,加大对村级帮扶力度,强化联片、联村责任考核,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二、实行县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制度
县四套班子领导按照挂钩联系、分线联片原则,联系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对挂钩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督促落实、解决难题等职责。
三、联片、联村干部计生工作职责
(一)联片领导计生工作职责
1、定期召集所联系片的联村干部、村干部召开汇报会,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及时掌握计生动态。
2、督促联村干部、村干部落实计生工作责任。
3、组织联村干部、村干部协助计生办做好计划外怀孕补救措施的落实和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4、认真抓好所联系的村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二)联村干部计生工作职责
1、完成责任指标。对所联村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协助村完成年度计划生育各项责任指标。
2、掌握生孕动态。经常进村入户,走访调查,全面掌握所联村未婚男女青年和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孕育及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所联村外来和外出流动人口的婚孕育动态。
3、做好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服务工作,确保育龄妇女一年两次的孕环检工作到位,做好育龄妇女生育全程跟踪服务管理,特别是对重点管理对象实施全程管理。
4、协办相关证件。督促、协助计生管理对象及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殖健康服务证》、《再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手续和证件,严格把好计划生育有关事项申报、审查关。
5、配合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违法生育对象,协助做好谈话笔录、送达法律文书,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6、宣传计生政策。协助做好人口计生进村入户宣传工作,组织育龄妇女开展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各类培训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统一认识。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联片、联村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奖惩措施,把责任指标落实到每个联村干部,切实做到任务到人、目标到岗、责任到位。同时对村主要干部和村计生服务员也要落实责任,实行捆绑式考核。
(二)强化责任,严格奖惩。要将联片、联村计生工作责任列入联村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加强考核。村当年出现1例政策外生育,扣除联村干部县年度考核奖10%;出现2例的扣除县年度考核奖20%;出现3例及以上的扣除县年度考核奖40%;联片领导按所联片平均数扣发考核奖;不联片领导按全镇平均数扣发。在县级明查暗访和年度考核中,凡发现样本点出生瞒报1例的,给予联片联村干部、计生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扣发当年县年度考核奖30%;瞒报2例以上的,给予联片联村干部、计生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凡发现漏报的予以追溯扣发县年度考核奖。对在省市明查暗访、年度考核、调研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瞒报情况的,给予加重处理。对工作力度大、措施有力、完成任务好的联村干部要进行表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对配合不力,不履行上述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管理不力,性质严重的,要按《宁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监管,加强指导。要加大督促检查和监管指导的力度,建立健全联片、联村干部计划生育责任制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忌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确保这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主动到重、难点村开展联村蹲点工作,切实加强对计生工作较薄弱村的领导力度,推进整体工作的平衡发展。
各乡镇(街道)对联片、联村干部调整后的分工责任名单要在4月18日之前上报县委督查室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宁海县委办公室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