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司法正能量 一庭一品惠民生 |
——县法院打造特色法庭显成效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8-01 08:51 |
多元调处构建“三位一体” 在打造法庭特色品牌的同时,县法院还充分发挥法庭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人民法庭处在司法审判第一线、矛盾纠纷最前沿,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广泛,掌握社情民意最快捷、了解农村动态最及时。”县法院代院长洪学军要求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自身特点,注重发挥调解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共同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完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去年10月,桥头胡法庭法官深入果林现场调解。 记者了解到,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创新举措,积极作为,联合在派出法庭设立“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由人民调解员驻庭调解。对一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适宜分流的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积极探索“阶梯式”调解制度,逐步形成了法官庭上主持调解、人民调解员庭下调解双管齐下的调解模式。 今年1月,深甽一家工厂职工因误食工业盐水,引发纠纷。深甽法庭迅速参与调解,促使双方当天达成调解协议,并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奉化人毛某在该企业务工,一日晚间,毛某打水时误将工业盐水认作自来水,误食后导致死亡。家属赶来后情绪激动,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法官向家属详细罗列赔偿项目、计算公式、计算标准,向厂方耐心解析法律依据、赔偿责任,梳理各方法律关系。双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化解。 今年5月,桥头胡法庭联合当地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委会共同调解了一起工伤纠纷。河南人孙某系宁海某运输公司员工,在一次灌装过程中,因意外导致死亡。家属百余人聚集到公司门口要求立即支付巨额赔偿。当地街道第一时间启动联动调解机制,多部门联合开展调解工作。调处过程中,该庭法官从情、理、法角度,分析双方在事故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幅度,耐心细致进行调解疏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短短2天时间,纠纷得到化解,赔偿款全数付清。 在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的同时,各法庭主动加强源头预防管理工作,建立与村干部定期联系制度,对发现的矛盾纠纷,能现场化解的及时化解;一时不能化解的,通过走访或委托村干部、村调解组织调解,并提出调解思路和方向。同时,加强与辖区乡镇(街道)司法所、村社、派出所等联动互动,健全三级联调网络。建立工作QQ群,实现信息互通,形成常态化联络。此外,还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积极邀请社会力量参与介入。联合乡镇大调解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机构诉前调解各类纠纷。 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西店法庭充分利用镇里的“周二下村日”制度,巧借平台,与联村干部一同走村入户,为各村级实事工程如生态公墓建设、环村公路、旧村改造等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对房产、土地、继承等存在涉诉风险的纠纷及时予以沟通协调;就法庭工作中委托送达、案件调查、管辖等情况与村组织进行对接。今年以来,已陆续走访18个行政村,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0余起。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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