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争孩子,还是争钱?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10-21 09:24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于珊婉)离婚后,女方起诉至法院,称前夫对孩子不好,要求变更抚养权。前夫则称,女方起诉是为了孩子名下的那笔钱。是争孩子,还是争钱?日前,宁海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 2001年,肖某与高某结婚,并生育一子,取名鹏鹏。2004年5月,肖某与丈夫高某及儿子鹏鹏以三人名义在上海购买了一套房屋,价值160余万元。后来,肖某与高某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孩子由父亲抚养,这套房产变卖后也一分为三。 2014年9月,肖某起诉至宁海法院,要求将儿子的抚养权变更到自己名下。庭上,肖某称,高某在离婚后将儿子送去寄宿学校,没有好好照顾他,且与儿子相处时总是暴力相向,没有尽到教育和关爱等责任。高某听了,反驳道:“你不要乱说,鹏鹏比较皮,又爱玩游戏,有时确实会骂他几句,但绝对没有打过孩子。送鹏鹏去寄宿学校是为了更好的就学环境,每周都是我亲自接送的。你争这个抚养权,不过是想用鹏鹏的那笔钱吧。”肖某听了也生气,说道:“我才不像你,私自把鹏鹏的钱拿去投资。” 承办法官经询问后得知,高某确实动用过这笔钱,于是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高某听后当即承认了错误,并与肖某达成一致,以鹏鹏的名义将钱存入银行,直至其成年。 对于鹏鹏的抚养权问题,法院认为其一直跟随高某生活,而肖某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鹏鹏由高某抚养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故驳回了肖某的诉讼请求。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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