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为人民 化解矛盾促和谐 |
——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东林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10-23 08:22 |
“实现‘中国梦’,平安是前提,也是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职能,与平安建设密切相关。”日前,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东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杨东林说,近年来,县司法局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大力推进全县“老何说和”专职人民调解室建设,着力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截至目前,全县已建立“老何说和”专职人民调解室128个。今年以来,共成功调处各类纠纷4015件,涉及金额11213.57万元。 杨东林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县司法局将按照“扩面、提质、增效”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老何说和”调解室建设。在现有基础上,重点拓展专业性行业性领域的调解室覆盖面,向乡镇(街道)延伸商会“老何说和”调解工作室等工作。同时,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分级培训、开设“人民调解论坛”,加强对调解员业务指导和交流;完善调解人才库,逐步实现因案施调,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水平,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其次,加强职能整合,促进调解室成效提升。“老何”们不仅仅是矛盾纠纷化解员,同时也是普法宣传员、法律服务员,要充分发挥调解员来自群众、扎根群众的优势,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引导等工作,使“老何说和”人民调解室成为群众寻求法律服务和帮助的“便利站”。(记者水玲玲)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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