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宁海36项“权力清单”约束村干部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11-06 09:38 |
本报讯 针对村级组织决策随意性大、村级资金资产监管薄弱等问题,浙江省宁海县从年初起开展“百村廉创、牵手廉行”活动,并出台“一表一单”制度,从“小”处入手规范农村干部权力运行。 该县在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村级事务权力清单三十六条》,把每一项权力清单的行使过程进行分解,制作“流程图表”。同时,在流程图上配套设置权力行使的内容、依据以及每个村干部的职责权限。如在办理村民服务事项的流程上,还规定村干部一次性告知、限时答复、按时办结、全程代办的具体细则,全方位编织村干部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 与之相配套,该县细化了县直部门项目和资金安排流程,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乡镇(街道)、村(居)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开。该县还制订出台《宁海县农村干部十条行为规范》、《宁海县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明确界定村干部违反党的组织工作纪律、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移风易俗等56项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行为。今年以来,已组织摸排新任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1次,发现违规违纪线索120余条,对5名村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鲍丽飞)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年3月21日第二版 |
录入: 罗孙志 责任编辑: 罗孙志 稿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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