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纪检监察报】宁海“权力清单”规范农村小微权力 |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11-06 09:38 |
本报讯 “农村干部小微权力规范了,来自村民的质疑、投诉自然大大减少。”近日,浙江省宁海县力洋镇纪委副书记徐建岳感慨,他已从多而杂的信访件中解放出来,有更多的精力参与查案等重头工作。该县信访局接访登记显示,今年3月施行村务工作“权力清单”制度以来,全县关于村级工程招投标的群众来访仅2例,反映村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信访件同比下降84%。 针对长期以来对村干部缺乏规范划一、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农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干群矛盾在一些地方比较严重的现象,年初,该县梳理出村务工作“权力清单”36条,涵盖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和17项便民服务权力事项,让农村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装进“制度的笼子”。同时,出台配套细则,细化了56项责任追究的行为,并辅以扣减年度考核分、削减报酬和绩效考核奖等手段,从严追究村干部违规违纪责任。自3月以来,已纠正违规村务事项64件,对村干部警示谈话46人次,通报批评25人次,党纪处分16人次。 “有了‘权力清单’,村民办事需要哪些材料、按照怎样的流程、需要去哪里办,老百姓一眼就能看得明白。村民可以随时随地开展日常监督,村干部也能规范透明地为民办事,干群之间的信任感自然而然就增加了。”该县纪委负责人介绍。 日前,该县力洋镇平岩村依照《宁海县村务工作权力清单三十六条》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认村里享受低保待遇的村民名单。接下来,低保名单还将经过全村公示、报镇及县民政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再次公示等一系列环节后,方能最终确定。该村党支部书记张贤安表示:“以前,总有村民对低保名额表示质疑,36条的出台让我压力减轻了不少。” (严雪婷 黄合)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年7月7日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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