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策适用的购房补贴范围和期限
根据《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个人在县域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可申请购房补贴。
按照上述《意见》和《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购买首套普通二手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的,也可申请购房补贴。其中首套普通二手住房是指购房人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在申请购房补贴时,名下无其他自有或共有住房。